为全面展示我校教师教育历史和建设成果,打造学校教师教育特色,培养学生教育情怀,学校决定建设教师教育展厅。为做好展厅的布展工作,丰富展陈内容,现就展厅的实物及资料征集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反映、记录开云电子app·(中国)官方网站教师教育发展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代表性实物及资料。
二、征集类别
(一)设备及工具物品类: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师生生产生活物品、教育科研仪器设备、教学工具、文化用品及证件证书等。
(二)档案及文献资料类:教师专著、教材、论文期刊、讲义、教案、手稿等;学生实验报告、实习报告、教学设计、上课笔记、作业本、发表文章、自办刊物等;反映和记录各类重要事件和重大决定的文件、信札、日记、回忆录等。
(三)图片资料类:反映和记录师生教育教学、科研和师生生活等方面的图片、宣传画报(册)、照片等。
(四)音像资料类:反映和记录师生教育教学、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资料片、老电影、老唱片、录音、录像等。
三、征集方式
(一)捐赠
实物及资料征集以捐赠为主,鼓励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公益机构及个人自愿捐赠。
(二)复制
1. 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,对已经消失或仍在使用,且具有特殊历史或艺术价值的文物、实物资料进行复制。
2. 个人或集体荣誉证书及相关重要文字资料等,学校将先行借用,经复制后原件退回提供方。
(三)其他
1.代管租借:有陈展需要又不愿转让的藏品,可采取此种方式,所有权不变。
2.有偿征集:对愿意有偿转让的,经鉴定后,按有偿征集程序和规定予以适当经济补偿。
3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。
四、征集要求
1.提供单位或个人需保证实物或资料来源的真实性及合法性。
2.提供单位或个人需对展陈实物及资料的来源,流转经历和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。
3.对提供重要实物或复制品和文字资料的,在陈列展出时均注明提供或持有者信息。所有捐赠者或提供者均授予相关证书,以作纪念。
五、征集时间
集中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,随后进入常态征集阶段。
请申报人联系教师教育学院提交申请。
联系人:师孝安联系电话:0731-88873102,13507484449,
联系人:谢燕 联系电话:0731-88872923,13574103243
邮箱:cfd@hunnu.edu.cn
教师教育展厅工作组
2024年1月18日